让年味更清新禁燃禁放不松懈济南各区县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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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1月27日发表
近日,济南市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层层压实责任,不折不扣落实禁放各项工作措施,深入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会后,济南各区县统一思想、迅速行动,以有力可行的措施,坚决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让泉城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近日,济南高新区多措并举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和巡查工作,共同守护“泉城蓝”,保障辖区居民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绿色低碳的新春佳节。强化组织部署 全面夯实责任。按照上级烟花爆竹禁放禁售工作部署,济南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立即行动,召开烟花爆竹禁放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办事处各部门、包村居社区干部、村居社区两委、网格员、物业、禁放志愿者等形成合力,每天出动300余人次,联合派出所开展烟花爆竹禁放集中宣防行动。办事处领导带队,深入重点村居社区现场调研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执行到位。开展联合检查,加强监管力度。临港派出所与街道应急办、经保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全面摸排各类未经许可、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及运输工作和其它非法贩卖、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农村大集、流动摊位以及路边出摊设点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加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济南高新区及辖区各街道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在小区出入口、人流密集区,悬挂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横幅,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倡导健康安全文明生活方式,共同营造安全、宁静、清新的生活环境。为贯彻落实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要求,历下区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充分动员、积极参与,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夯实工作措施,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切实做好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各项工作。工作启动以来,历下区公安分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与全区各街道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开展宣传发动、置换接收、巡查管控、违法查处等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禁放工作措施,切实维护辖区社会环境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历下区公安民警、街道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等各级各类力量1000余人次参与到日常巡查、宣传劝导、违法查处等工作中;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张贴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滚动播放宣传内容19万余次,通过5000余个微信矩阵群推送融媒产品30余个,设立烟花爆竹置换宣传点145处,积极引导形成全民共识,让禁放理念蔚然成风。连日来,历下区各街道与辖区派出所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趵突泉街道与千佛山派出所、趵突泉派出所开展联合行动,主要领导带队进行夜间巡查,消除安全隐患。东关街道召开工作部署会,进一步强化统筹安排、严密组织实施,确保禁燃禁放巡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推进,宣传引导工作做细做实。解放路街道则通过线上微信群广泛转发,线下悬挂条幅、宣传车宣传等方式确保禁放政策人尽皆知,强化安全督导,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姚家街道在辖区内设置20余处烟花爆竹置换点,采取以物换物的方式,发动居民参与烟花爆竹置换活动,对回收的烟花爆竹统一进行安全处理。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市中区组织禁放办成员单位的300余名警力,270余名区直、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600余名网格员、泉城义警队伍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防巡查行动。行动中,巡查组检查了“三级禁放管控网络”建设和“烟花爆竹置换点”的置换情况。听取了相关办事处和派出所开展街面禁放宣传工作的情况汇报。巡查组要求在工作中要用心用情用力宣传,厚植爱民为民情怀,以实际行动赢得辖区居民群众对禁放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本次宣传巡查行动,全区共设置烟花爆竹置换点72处,禁放宣传点36处,发放《致辖区群众一封信》等宣传材料13000余份,劝阻违规销售、燃放行为26人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近日,市中区印发《关于带头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要求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从自身做起,自觉做禁放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用实际行动传递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共建绿色平安市中。连日来,大观园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建立了“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形成街道负责、社区落实、居民联动的工作机制。街道积极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呼吁身边亲人、朋友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有序推进烟花禁燃禁放工作。街道应急办联合派出所在辖区广场、户外公园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以便及时发现、劝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商店等经营性场所进行拉网式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通过巡防检查,进一步筑牢群众的思想防线,有效遏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与此同时,街道利用悬挂横幅、张贴倡议书等方式号召居民积极参与、支持禁燃禁放,并积极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平台进行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禁燃禁放氛围,切实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七贤街道联合市中区消防救援大队、辖区派出所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专题部署会议。会议传达了近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会议相关内容,要求各社区(村居)加强禁燃禁放工作宣传,在各自辖区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发放禁燃禁放倡议书,利用好各类微信工作,在辖区营造禁燃禁放浓厚氛围。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和提升空气质量,二七新村街道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与巡查工作。按照“部门联动、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原则,召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题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政策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网格化管理,确保辖区禁燃禁放工作落细落实。工作人员深入辖区主次干道、沿街商铺、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针对是否存在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违规售卖、违规燃放行为及时制止、劝离,并向其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相关政策,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此同时,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广告宣传栏、微信群、朋友圈等多种渠道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高居民知晓率。同时,工作人员通过***入户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明白纸,提醒居民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建议居民选择环保、安全的方式庆祝节日。为切实做好辖区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和减少环境污染,引导群众文明绿色过节,近日,槐荫区精心组织,多项措施做好烟花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积极营造平安祥和的辖区环境。辖区各街道迅速行动,组织派出所、执法队、市场监管所、环保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等各环节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大清理”。借助网格化管理,将巡查职责落实到具体位置、具体人员,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控力度,确保巡控工作无缝衔接。同时与村党员干部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充分发动群众力量,积极参与到“禁放”队伍中,形成高密度、全方位巡控覆盖。此外,组织工作人员向沿街店铺、餐饮场所发放宣传单,逐户进行宣传教育。向市民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与辖区各物业签订安全责任书;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利用居民微信群、小视频广泛转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发动沿街商铺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通过一系列举措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动员市民群众配合、支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工作。为推动辖区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维护全区生产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不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连日来,天桥区紧抓重点场所、重点时间,通过强力部署、宣传引导、排查整治,加强监管,多途径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1月6日上午,天桥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责任感,强化措施、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强化督导、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最佳效果。工作人员加强宣传力度,在全辖区范围内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禁放的良好氛围,印发了《致天桥居民的一封信》,在重点街巷悬挂禁燃禁放宣传标语,同时利用户外电子屏、微信群朋友圈等多种形式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同时提倡全民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构建良好群众基础。各街道纷纷展开行动,加强多部门协作联动、密切配合,紧盯督导检查及重点区域、重点人物的重点管控,对农贸市场市场、大型商超等聚集区域逐一进行排查,并不间断展开突击检查,加强源头管控力度。此外,严格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严惩各类违法行为,对依法收缴的烟花爆竹制品统一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后,历城区迅速行动,坚决防止禁放反弹,确保实现宣传发动“零死角”、禁放区域“零响声”、消防安全“零隐患”、公共安全“零事故”的“四零目标”。历城区要求,各单位要将禁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确保组织领导有力、任务分工明晰、责任分解到位。要加强联防联控,注重源头管控,构建区、街镇、村居三级禁放管控网络,确保禁放工作无盲区。要完善举报有奖工作,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奖励,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禁放工作中来。要坚持明察暗访、专项通报和严肃问责,切实将督导问责落实到区域、岗位、人。近日,华山街道应急办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进行了大范围排查。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对售卖烟花爆竹产品的人员进行劝导,从源头把控好烟花爆竹的禁售工作。同时,耐心向居民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要求居民遵守规定。东风街道各社区张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册,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与商家签订《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以多种形势积极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对商户和广大居民开展宣传教育,确保辖区人民群众安全绿色过年。连日来,鲍山街道应急办联合鲍山派出所开展联合巡查行动,紧盯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行动中,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主要道路广场进行巡查,要求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济南市烟花爆竹禁放相关规定,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当场制止,对非法销售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将烟花爆竹实施暂扣管理,确保辖区节日期间安全稳定。春节临近,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泉城碧水蓝天,长清区各街镇接令而行、迅速行动。马山镇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规定及马山镇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办法。要求全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同时,采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重点场所悬挂标语横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安全标语,切实营造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祥和过年的社会氛围。与此同时,崮云湖街道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抓好禁放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按照“领导带头、部门联动、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两个七点”巡查机制,重要时间节点增派人员,确保禁放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同时,崮云湖街道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享泉城碧水蓝天——崮云湖街道致广大市民朋友的倡议书》,号召群众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文昌街道应急办联合区应急局、街道纪工委、市场监管所、辖区内派出所以及各管理区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行为及违反《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行为,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养成健康安全文明生活方式,共同营造安全、宁静、环保的新年氛围。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降低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章丘区应急局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部署会,成立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组,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行动小组对辖区内的集市、婚葬用品店、可能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店超市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经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已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7起,收缴礼花弹40个,其他烟花爆竹制品230余件。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全区人民烟花爆竹禁放安全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烟花爆竹禁放环境。1月8日下午,济阳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要求,动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中,确保今年济阳区禁放工作取得实效。要高度统一思想,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大巡查管控,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综合施策,不折不扣抓好禁放管控工作。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决打赢“禁燃禁放”攻坚战,保障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绿色低碳的新春佳节!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和提升空气质量,连日来,平阴公安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联合镇街及相关部门主动作为,深入辖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与巡查工作。平阴县局机关和各镇街派出所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主次干道、沿街商铺、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针对是否存在违法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违规售卖、违规燃放行为及时制止、劝离,并向其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和相关政策,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广告宣传栏、微信群、朋友圈、向群众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明白纸等多种渠道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醒群众在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建议群众选择环保、安全的方式庆祝节日。1月8日,商河县公安局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享商河碧水蓝天’致市民的一封信”,具体内容如下:广大市民朋友们:
2023年春节将近,在此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真挚问候!《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施行以来,在您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成效显著,生态商河迎来了“春节蓝”。2023年春节将临,为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现将我县烟花爆竹禁放的相关规定告知大家,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一、本县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周边三公里内不得设置销售网点:县城区:北环路、滨河路、银河路、西环路、新兴街、东环路、富民路、田园路围合区域。各镇禁放范围自行划定。二、除以上所述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三)车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高架路、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六)建成小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八)工业园区、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九)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十)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广大市民朋友们,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我们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公安机关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反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的行为,对查证属实的,将按规定向举报人进行奖励。(一)对举报在禁放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50--500元奖励;(二)对举报非法制造、销售、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构成违法犯罪的,视情给予200--5000元奖励。举报电话:110 84880147 85088627商河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共同携手,欢度一个安全、欢乐、祥和和清新、环保、舒适的新春佳节,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让“商河蓝”成为市民的共享福祉。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商河县公安局
二〇二三年一月
当前,南部山区的生态保护意识深入人心,禁放的习惯正在养成,禁放的效果初步显现。为进一步推动禁放工作深入开展,南部山区印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倡议民众,遵规守法,不违规购买、携带烟花爆竹,共同促进“美丽南山•幸福家园”创建,让南部山区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仲宫街道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广泛动员宣传,在街道驻地及各村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了解、支持、参与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成立跨部门联合整治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对辖区内非法生产、销售、储存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将禁放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压实管区责任,确保网格管控责任明确。为倡导文明新风,减少环境污染,杜绝火灾、公共财产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隐患问题的发生,西营街道开展“文明实践在西营”志愿服务活动,让更多的居民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春。为有效打击烟花爆竹领域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氛围,柳埠街道结合当前辖区实际,联合公安、交警、执法等部门,在高速路口开展烟花爆竹夜间检查行动。编辑: 孙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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