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保医疗费用再补助(二次补助)工作的通知
广大参保人:
结合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情况,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经研究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按公务员缴费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再补助(以下简称“二次补助”)工作于2022年10月31日—2023年2月28日集中开展。结合我市医保信息平台(基线版)现有功能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方便参保人办理、减少经办大厅人员聚集,提高补助金额拨付准确性,2021年度二次补助主要以线上(微信)信息确认的方式开展。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于规定时间登陆“丹东医保”微信公众号提交相关信息,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将在核对通过后,按规定时限将款项拨付至参保人所关联的银行账户。对符合条件的但因死亡或其他原因停保、退保等确需线下(窗口)办理的人员,可于2022年11月16日之后,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保二次补助办理指南
一、哪些人员和医疗费用符合二次补助条件
对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符合医疗保险政策应由个人负担的住院和特定门诊大病医疗费,2021年度内合计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进行再补助。
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且符合以上补助条件的人员,均可享受补助。
二、在哪办理
登陆“丹东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首页“更多功能”中的“二次补助”模块,录入个人身份信息和手机号,并点击获取验证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输入验证码后继续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信息确认;对不符合二次补助条件的人员,系统会弹出相关提示,并无法继续操作。
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符合二次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在进行线上信息确认时,需准备好参保人的身份证、丹东***或存折[原则上应为预留在医保系统中的本人社会保障卡(医保卡)金融账户],并提供以上电子版照片。
若参保人另行委托他人线上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信息。
四、特殊情况无法提供***信息如何办理
因死亡等原因不能提供银行账户的人员,需要按提示提供指定继承人相关信息。对无指定继承人,且不能提供指定继承人公证书的情况,需要家属或相关人员线下到我市或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委托授权后办理。线下集中受理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2023年2月28日。
参保人信息确认操作步骤
第一步,微信搜索“丹东医保”,进入“丹东医保”微信公众号首页,点击底部导航栏“更多功能”
第二步,点击“二次补助”
第三步,点击提交申请信息
第四步:填写申请人个人信息,获取验证码后,进入下一步。
如是代办人进行申请需要填写代办人信息,填写代办人信息后需要在提交材料时同步提交代办人材料。
获取验证码时系统效验是否在补助名单中,如不在名单中会进行提示。
第五步:录入银行账号,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上传***材料。需要上传补助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折)照片。
如有代办人,还需要提交代办人身份信息。
第七步:提交确认。系统会提醒2021年度是否还有费用有没有报销,如还有2021年住院医疗费用没有报销,请先办理中心报销后再申请二次补助。点击确认后,信息确认完成。
第八步:查询审批结果。参保人可以对自己提交的信息进行查询,如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能收到短信提醒,参保人可以到二次补助信息确认模块“审批结果查询”查询相关信息。
六、多长时间能收到报销款
符合条件且材料提供准确的参保人,自申请之日30个工作日内会收到报销款项。请参保人及时关注审批结果和银行资金变动。
七、2022年二次报销是否也可以办理
2022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费用不在本次补助范围内,目前不能进行办理。2022年职工二次补助将会根据2022年医保基金结余情况和国家、省级待遇清单相关要求再通知
八、二次补助经办机构地址和咨询电话
东港市医保中心:东港南路134号;二次补助咨询电话:7171236
温馨提示:集中受理初期访问量激增可能出现系统反映延迟情况,可以稍后再试或错峰访问。对因故错过集中受理期的参保人,仍可在方便时携带相关材料至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不会因此影响应享补助。
微信搜索:丹东医保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