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土地监察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主要承担全区查处违法建筑、违法用地及处理农村城市化建筑遗留问题工作有关的政策调研、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巡查监控、调查取证、组织拆除以及各类重大、典型案件的办理等职责。具体如下:
(一)对区域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认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对区域内依法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组织强制拆除;
(三)督促区域内各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开展日常巡查、查处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情况
本单位设5个科室,下属单位0个,编制内实有人数37人,其中行政编制31个,事业编制0个,雇员编制6个,临聘编制20个(实有23人)。
三、2014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查违工作底线意识,强化查违系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进一步强化查违队伍建设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廉洁自律;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各级执法人员查违业务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重点工作办理力度。以改革创新的思维,进一步开展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深入基层调研,做好坪地一户一栋试点工作;加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试行审批及监管工作;妥善处理坪地前期在建违建,合理分类处理。
(四)进一步强化重大案件查办力度,确定一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组织实施专项查处、集中整治和重点拆除,以点带面推动全区查违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查违督查督办力度,通过案件包干、挂牌督办等举措督促各部门、各街道狠抓新增违建的严查严处,打早打小、快速反应。
(六)进一步强化共同责任考核力度,以共同责任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对各街道、各部门查违工作的考评和监管;强化分类查处、另行统计案件查处整改力度,避免问责风险。
(七)进一步强化查违宣传造势力度。进一步强化宣传造势力度,定期通过媒体、网站、电视等媒体宣传,始终保持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高压态势,为查处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一)我单位2014年上年结转和结余46.56万元,本年收入2950.17万元,本年支出256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67万元、占48.37%,项目支出1322.97万元、占51.63%。
(二)我单位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22.93万元,本年收入1733.75万元,本年支出1724.1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51万元。
其中项目支出568.56万元、基本支出1155.6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51.69万元、占47.74%,商品和服务支出528.14万元、占45.7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82万元、占6.0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25万元、占0.45%,其他资本性支出0.71万元、占0.06%)。
其中主要支出项目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78.49万元、占91.55%,住房保障支出17.19万元、占1.00%,其他支出128.49万元、占7.45%)。
(三)我单位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0万元。此笔资金由市国土委下拨到我单位账上,主要用于补助各街道的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
五、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我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87.05万元,比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的94.4万元减少7.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2013年公务接待费减少12.4万元。
(三)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87.05万元,2013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的82万元增加5.05万元。2014年9月份车改前有19辆车,车改后保留9辆车。
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局)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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