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11月份符合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人员的公示
根据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精神,现有我县就业见习基地宁明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宁明县公证处申请2022年11月份见习补贴资金,经审核,符合见习补贴资金申请条件人数14人,按1500元/人·月,现拟给予宁明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宁明县公证处核拨2022年11月份见习补贴资金,补贴金额共计: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
现予公示,公示期七天(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11月1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劳动大厦一楼
邮编:532500;电话:0771-8620614
***:2022年11月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人员名单-公示.xlsx
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