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民事审判二庭连获省市殊荣
市中院民事审判二庭连获省市殊荣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获得两项殊荣,分别是在全省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表彰大会上被授予“山西法院系统民事调解工作标兵单位”称号;被市委政法委授予“阳泉市十佳执法为民模范集体”称号,同时被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阳泉市五一劳动奖状”。
近年来,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认真贯彻民事审判“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多措并举积极应对新形势下民事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建设和谐阳泉做出了突出贡献。去年,民二庭一审案件的调撤率达86.3%,二审案件的调撤率达33.3%,一、二审案件综合调撤率高达48.3%。
在具体工作中,民二庭先后建立健全了逢案必调制度、疑难会诊制度、调解小组制度、调解台账制度,确保将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和庭后各个环节,落实到每个案件,一年来先后集体会诊12次,使14件疑难案件迎刃而解。同时,民二庭的法官们通过调查研究、内部挖潜、外部借力,创建了“上下法院常沟通”、“联动调解网络化”、“取长补短学经验”等新思路、新方法,树立“调解结案是高质量的审判”的司法理念,培养法官调解意识,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经验在诉讼调解中的作用,加强各方面的协调配合,既解开了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又解开了当事人之间的“心结”,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春怀 雅琼 徐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