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和东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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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8日发表
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和东路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菏农商银呈〔2021〕14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中和东路支行终止营业,注销其《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0543S3371700***。
二、该机构终止营业后,你行要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确保各项业务的平稳移交。同时,做好对客户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三、你行应自我分局作出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分局,并持此批文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同时要按规定予以公告。
此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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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10:40: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