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取消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为确保***公布取消两批行政审批项目的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取消与***公布取消的两批
行政审批项目直接相关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此次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具体包括:公安部门收取的苏蒙朝探亲邀请书工本费、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工本费、匕首佩带证工本费、特种刀具购买证工本费;教育部门收取的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高等教育培养费;建设部门收取的工程总承包资格审查发证收费(含申报费、审查费、证书费);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审批证书费、饮用天然矿
泉水生产检测费;工商部门收取的经济合同鉴证费、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费、《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验证费;质检部门收取的防盗报警控制器生产许可证费、广播电视接收机生
产许可证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许可证费、轮胎生产许可证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取的一次性输液(血)器生产许可证费、注射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