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应急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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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2日发表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并自愿申请,经评审组织单位组织评审并审核通过,确定册亨县坡妹镇绿水井砂石场、安龙县玉素石料厂、兴义市铭骏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鑫盛隆石材有限公司为非煤矿山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黔西南州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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