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印发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县信用建设水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迈上新台阶。近日,县委办公室、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商河县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的目标。提出“2022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创建指标规定任务,并达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创建标准”。
《方案》提出了创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的6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打造诚信标杆政府。建立涉政执行案件清理协同工作机制,确保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失信案件“零存量、零增量”;二是强化社会信用监管,打造诚信营商环境。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健全信用承诺履约监管机制;三是加强信用平台应用,构建共享共用机制。推进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系统使用,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四是全力推广‘信易贷’,打造惠民便企品牌。发挥“信易+”优化营商环境作用,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五是加强征信体系建设,防范区域金融风险。整治违规使用“征信”字样行为,防范重大区域金融风险;六是探索信用创新举措,拓展商河版特色应用场景。在重点领域,创新推出具有商河特色的“信易+”惠民便企服务,力争形成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
《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明确责任人,严格按照职责分工,逐项抓好落实,全力推进创建工作;落实经费保障,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支持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应用创新、诚信宣传活动等信用示范城市创建相关工作;强化督查考核,将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下一步,商河县将根据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要求,精准高效推进信用示范城市创建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明确责任到人,层层分解指标,层层落实责任,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