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小麦托市收购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从6月7日起,我市启动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时间至9月30日。我市第一批6家小麦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也同时确定,其中随县3家,广水市1家,曾都区1家,市直1家。
根据文件要求,此次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以201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18元。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执行最低收购价的粮食为2017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6月8日,市粮食局、农发行、中储粮随州直属库组织召开小麦托市收购启动工作会,要求各收储库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依质论价,及时结算;优化服务举措,落实收购资金,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对侵害农民利益,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全力以赴打好夏粮收购这场硬仗,确保农民满意、政府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