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为了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作用,全面提升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4号)以及《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的统一布置,我局决定2022年7月中旬开始对市直部分单位、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评估机构等开展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被检查单位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 安陆市实验中学 安陆市泰合小学 安陆市医保局 安陆市乡村振兴局 湖北中浩资产价格评估所(有限合伙)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是一次行政执法活动,检查内容包括:1、对中小学检查主要包括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财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是否规范、财经纪律执行是否严肃等方面情况。 2、对行政事业单位检查主要是结合检查情况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规范执行情况专项调研,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执行,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 3、对评估机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自身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要关注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勤勉尽责、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工作底稿反映评估过程实施等情况。检查要突出重点、聚焦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资产评估方法、出具虚假报告和重大遗漏报告等违规行为。 4、检查结束后,我局将根据《检查结论》依法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处理并在网上进行公示,重大问题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三、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的时间为2022年7月中旬至11月,由安陆市财政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采取资料搜集、集体座谈、个别询问、财务检查(含延伸检查)、实地调研、综合分析等方式进行。 检查期间,检查人员将严格自律、接受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局反映或举报上述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人:杨伦干 电话:0712-5222472 安陆市财政局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