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卫生局对我市人民医院进行爱婴医院复核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及省、市妇女儿童 “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持续营造爱婴爱母社会氛围,提升产科、儿科服务质量。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烟台市卫生局爱婴医院复核工作安排,近日,烟台市卫生局妇社科王淑华科长及妇幼专家一行7人,在市卫生局王伟英副局长、市人民医院胡永平院长等人的陪同下对我市人民医院进行了爱婴医院抽样复核工作。
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加强爱婴医院内涵建设,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对于适应妇女儿童健康需求,促进家庭幸福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市人民医院充分认识到爱婴医院复核工作的重要性,持续营造爱婴爱母社会氛围,建立了爱婴医院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制订了莱州市人民医院《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十项措施》、《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制定爱婴医院母乳喂养培训方案,保证母乳喂养政策的实施。通过孕妇学校、产科、儿科门诊,宣传母乳喂养好的科学理念;利用医生查房,解决产妇在母乳喂养中遇到的困难并给予指导;护士利用巡视病房时对产妇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和技巧的指导,深受产妇和家属的欢迎。
复核组专家通过听取汇报、理论考试、抽查病例、随机询问医务人员和孕产妇、现场查看工作资料、新生儿监护室、母婴同室、配奶室、孕妇学校等方式,进行现场反馈评审意见。经过专家组的全面考核和现场反馈,我市爱婴医院复核工作获得了专家组的认可。
本次烟台市级复核是在县市级爱婴医院逐一复核的基础上,进行抽样复核,市级抽样复核合格后进行省级抽样复核。爱婴医院复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促进了我市爱婴医院的管理,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加强爱婴医院长效管理奠定基础。对我市今后妇幼健康工作起到了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