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成立被拘留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兴山成立被拘留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本网讯(通讯员 赵春花)近日,县公安局和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兴山县拘留所成立被拘留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兴山县被拘留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
根据《通知》要求,该调委会主要有以下职责:一是主要调解被拘留人与被拘留人之间、被拘留人与其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法律规定不得进行调解的矛盾纠纷除外;二是不收取任何费用,拘留所对具备调解条件、符合调解要求的被拘留人,应当告知其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其纠纷事宜进行调解,但被拘留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三是调解涉及被拘留人的矛盾纠纷,应当着眼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在拘留所设立被拘留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和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相互衔接配合的重要方式,标志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涉及被拘留人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有了一个独立、权威、公正的第三方平台,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进平安法治兴山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