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考核兴山司法行政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王顺平) 1月7日,宜昌市司法局副局长李鹏兴带领考核组对兴山县2013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
考核组实地查看了高桥司法所、古夫司法所、神兴律师事务所、县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听取了我局2013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汇报。检查组严格按照年初兴山县与市局签订的《兴山县2013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核,充分肯定了我县2013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就2014年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2013年,县司法局始终坚持“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县“推进六突破,打造五百亿,勇争先进县”作出了应有贡献。全年受理和调解各类纠纷1201件,调解成功1161件,调解成功率96.6%。“法律六进”开展活动578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5件,法律援助事项1140件,办理公证378件。社区矫正办理审前社会调查83件,接收在矫对象86人,在矫管理对象159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有1人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人得到省级表彰,市级表彰5人次,县级表彰3人次。司法行政系统单位县以上表彰9次。
(责任编辑:庞东 编审:舒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