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提高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履职能力
中国保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肖长安)近年来,县纪委进一步创新方式,强化管理,细化举措,充分发挥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优势,狠抓“四项监督”,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规范日常工作监督。重点抓好四类报表的报送:一是《重大事项报告表》,要求每月详细填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和落实情况等;二是《工程建设项目报告表》,要求每月填报一次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立项、招投标、项目资金的筹措和使用、工程进展情况等;三是《信访举报情况报告表》,要求将涉及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事项进行详细填报;四是《“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报告表》,要求每季度详细填报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强化重大事项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要求,凡10万以上的投资项目、中层干部的任用、新进机关干部的选调等“三重一大”事项,都要事前报告对口联系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备案。凡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提前向对口联系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发出邀请。
加强干部廉政监督。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一是加强对所联系的单位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警示教育;二是对所联系单位的所有科级干部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突出两项巡查监督。巡查分为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两种方式进行。巡查内容为: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受理控告、检举、申诉及查办案件情况等。对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不力的,下达巡查意见书,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按程序报经县纪委、监察局批准,下达建议书,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告诫;情况严重的,由县纪委、监察局对其进行谈话、责任追究,直至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