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落实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八十四项整改工作的销号公示
(对于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一、整改问题
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二、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的追责问责工作。
三、整改措施
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2条问题线索,认真调查,及时向市纪委报送调查情况,待中央环保督察组同意后,实施并公示。
四、整改工作
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汉阳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了调查,并向市纪委报送了《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调查报告》,待中央环保督察组同意后,将及时实施并公示。
公示期: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6日(7天)
联系人:胡国斌 电话:84468492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