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镇持续推进法治乡镇建设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法治工作精神,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的价值取向,通过“法治乡镇”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强化领导,不断增强依法执政水平。我镇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六个坚持,六个做到”,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执政能力。一是党委政府依法执政能力得到增强。完善和建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依法行政协调指导小组等一系列创建工作组织。二是组织网络进一步得到健全。建立健全法治金溪网络组织,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分工包干到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指导负责分工蹲点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各村(社)和企事业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把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绩效考核进一步得到完善。党委政府把创建法治金溪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对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和检查。
完善制度,提升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依法处理”的原则,以创新为抓手,通过长期的探索和总结,已初步建立了一个“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调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制度。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级维稳网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所得的各类维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全镇维稳工作的最新动态。二是矛盾纠纷调处包案制度。对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采取积极有效的稳控措施。坚持每月特别是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对全镇矛盾纠纷进行分析评估,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矛盾苗头及早发现,及早介入,安排人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强化宣传,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着重在全镇范围内对机关干部、村(居)民、中小学生等层面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受教育人数达10000人以上。紧紧围绕“扫黑除恶”等重要工作,深入各村(居)委会、镇机关单位等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深入中小学校对青少年学生上法制课10余次,使青少年从小树立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利用民间纠纷的调处,积极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