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原划定部分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公告
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原划定部分
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公告
2015第15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安排,各乡镇、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和核查工作,并邀请贵州地质工程勘察院、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技术人员对我县原划定的部分地质灾害危险区进行了排查。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条“地质灾害险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规定,结合贵州地质工程勘察院2014年4月和贵州省煤田地质局2015年4月对我县部分地质灾害危险区排查结果,特对我县原划定的51处地质灾害危险区公告撤销,并将保留和新发现的18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一并进行公告,请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保留和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1:赫章县公告撤销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细表
***2:赫章县2015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赫章县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