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召开
3月20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峰,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林华勇,副主任刘汉玲、滕先森、孙运飞、尹衍祥,秘书长张甲士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辛显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市政协副主席宋鲁列席会议。
***峰、林华勇分别主持会议。
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先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甲士所作的关于山东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刘文明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泰安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文平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市委常委、副市长辛显明受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云鹏委托宣读的关于提请任命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议案。
会议书面印发了泰安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泰人办发[2012]1号至4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及相关审议意见。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泰安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草案);表决通过了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峰就做好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讲了意见。他说,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代会闭会期间行使地方国家权力,在管理地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真正从思想上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力和水平,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等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
***峰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把人大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努力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自觉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切实把人大的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在人大工作中发挥党组织的保证作用。
***峰要求,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紧扣党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始终与党委的中心工作合拍,做到常思发展大局、常议发展大事、常谋发展大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开展监督工作。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更加重视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要加强自身建设,在履职水平上有新进步,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林华勇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强化监督,依法办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突出代表主体,发挥代表作用;要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提高依法履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