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人民法院与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签署合作协议
4月22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和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签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联动调处框架协议》,在全市率先共建行政争议府院联动化解体系,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协议》在推进行政诉讼前端化解、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以及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等三方面工作进行了框架性设计,立足于调处和审判实际,细化了府院在行政案件诉前共同化解行政争议的方式方法,尽最大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诉前,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据金湾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饶伟介绍,此前,金湾区人民法院与市交通运输局的行政诉讼案件量比较大,经过双方协商,签订诉前联调机制。作为行政调解的手段,此次合作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行政诉讼,同时也将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我们在试运行阶段,效果很明显,行政复议数量下降超过了80%。这次通过签订诉前联动调节机制能够化解大部分不必要的行政诉讼,节约宝贵的司法资源,同时也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为交通运输事业包括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重要作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案件审理科副科长景志斌说。
此次《协议》的签订,是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共同促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不断完善升级的一个重要缩影,体现了矛盾纠纷源头共治、合力共治的诉源治理理念,意义重大。
金湾法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强化府院衔接合作,与本市更多的行政机关建立联动机制,高标准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动更多的法治力量向矛盾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为当前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中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探索出一条有效的路径。
(李自龙 龚静媛 张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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