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守信汇聚企业文化正能量——记我市信用体系建设红名单上榜单位市民乐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因为诚信,市民乐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几年内获得了诸多荣誉:
2010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级文明诚信企业;
2011年至2012年荣获乌海市消费者诚信单位称号;
2012年至2013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单位;
2015年再次荣获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单位、乌海市诚信文明单位称号。
公司之所以能够在几年时间里取得如此骄人的业绩,就在于坚持以人为本、诚信经营,在乌达商圈形成了独特的民乐模式。
一个接一个的拾金不昧的故事
2013年5月10日下午,公司四楼店主许红杰将顾客遗落在店里的手机交给了公司工作人员;
2013年7月16日,公司工作人员卞宽城捡到坐椅上的一个提包,并找到了失主;
2013年8月21日,工作人员捡到一部手机并交还给失主;
2013年9月20日,一个顾客丢失的钱包失而复得;
2013年9月24日,工作人员捡到提包物归原主;
……
这种故事在公司说也说不完。拾金不昧的精神在这里开枝散叶,成为公司千金难买的宝贵财富。这种风尚的形成源于追求诚信,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精神。
一切为了顾客着想
公司一直坚持以诚信经商为重点的商业道德建设,通过开展诚信宣传、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方法普及信用和防范欺诈知识。为打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公司全体员工和商户牢固树立心系顾客、服务创优的理念,让顾客来到公司如沐春风。
为了保证顾客放心安全购物,公司建立了良好的治安管理体系,各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并被乌海市评为四个消防能力建设合格单位,开业以来从未出现过重大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企业内部安定团结。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公司建立了消费者投诉台,对顾客不满意的商品实行调换商品无障碍,售后服务有保障,处理问题不拖拉,接待投诉有结果,赢得了广大顾客的信赖。
精神文明建设不可少
为加强组织建设,发挥党工会组织作用,2010年,民乐购物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成立后,立即发挥自身的强大优势,成为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力军。
公司始终坚持打造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反对偷税、逃税、抗税;坚持公平竞争,反对互相欺诈、互相排斥的不正当竞争;坚持守信用、讲信用,反对唯利是图,坑蒙拐骗的企业文化精神,为商户及企业注入了正能量。
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公司大力培育和发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回馈社会”的精神,在企业效益增加的同时,没有忘记回报社会。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向社会捐款捐物20多万元;2005年—2007年赞助贫困大学生3年;2008年汶川地震,捐款3万余元;2009年,向乌达区残联捐助衣物600件,救助伤病商户3名;2010年,向残疾人捐助衣物粮油价值3万余元;2012年12月,为尿毒症患儿肖博博捐款11747元……
近年来,公司以服务社会、诚信为本作为公司文化的核心,使企业获得了蓬勃发展的生命力,也赢得了消费者的一片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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