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司法局关于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皇姑区司法局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坚持开门搞整顿,现将皇姑区司法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和监督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一、整治范围
主要受理反映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干部、皇姑公证处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二)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三)整治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四)整治违规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五)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六)整治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
(七)整治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问题;
(八)整治公证人员违规违法执业,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三、举报渠道
(一)皇姑区司法局专项整治组
值班电话:024—86847672
邮政信箱: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B座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二)辽宁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指导组
值班电话:024—22805342
邮政信箱:辽宁省沈阳市A3515号邮政信箱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皇姑区司法局
2021年4月22日
撰稿人:张剑
审核人:吴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