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宣贯培训会
本站讯 信息中心田瑞报道:2012年11月15日上午,铜川市住建局组织举办了“全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宣贯培训会”。市住建局副局长陈少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新区管委会、各区县住建局等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来自全市各房地产开发及建设等企业的负责人约50人参加学习了有关培训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征收与补偿行为。《铜川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已由市政府同意于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会上,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王茂公首先就制定办法的制定背景与依据、总体思路、几个特点、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体制作了详细解读。新条例的最大亮点是征收、赔偿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而旧条例拆迁的主体是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最后,会议就管理办法有关条例作了政策方面的宣贯解读。
此办法的出台,对我市今后如何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化解征收中的矛盾等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