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1.2项目建设规模:
顺德杏坛镇二环路南延段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现状杏坛镇二环路位于顺德区南部,起点接百安路、终点接顺创路,长11.1km。本次设计为其南延段,起点接顺创路交叉口(已完成),终点接规划马海大道,红线宽60m,全长1.427km。
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主路采用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速度60km/h;辅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60m;包含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给排水、照明)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海绵城市等。
本项目建安费约为17781.44万元。
2.1.3质量要求:坚持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1.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1.5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交工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对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对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等工作内容。
(2)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根据委托人要求,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建设需要的相关证件、审批、备案,并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2.2监理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
项目施工监理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2.3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费估价(招标控制价)为:¥283.69565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的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监理能力、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3.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6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含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监理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含无佛山市最新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佛山市信用等级的)在佛山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初次进入佛山市的投标人,在最新全国公路从业单位(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或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监理单位)中未被评为D级。
3.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3 月 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现金,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收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
5.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两者时间不一致时以日程安排为准。
6.1.2开标时间:2022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两者时间不一致时以日程安排为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注: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如14天内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登记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
9.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000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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