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律管处领导到顺德调研律师服务工作
11月3日上午,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陈建处长一行在佛山市司法局易新华副局长等领导的陪同下,到顺德区调研律师服务村(居)工作。顺德区司法局常务副局长关庆祥,容桂街道相关领导,容桂街道幸福社区和振华社区、广东聚理律师事务所和广东泛邦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
顺德区司法局常务副局长关庆祥介绍了顺德区近年来在推进律师服务村(居)工作的主要情况,他指出,顺德区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真抓实干,充分调动社会律师的作用,确立了“以律师担任村(居)常年法律顾问方式推动律师法律进村(居)”的工作思路,形成了由区级主导、镇街配合、村居自择、律师协作的工作机制,搭建起了律师服务村(居)工作平台,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推动村居自治,确保村居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保障。对于下一步如何深化律师服务村居工作,关庆祥提出,将顺应顺德开展“社会体制综合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三大改革的形势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将律师服务村(居)工作从针对基层组织个体化的服务转向面向基层群众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上,并将这一项工作纳入“三年综合提升我区法制治安环境工作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聘请律师事务所,在村(居)的行政服务站派驻律师,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法律援助以及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参与信访接待等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服务,使律师法律服务覆盖我区每一个角落,全面提升基层村居的法治水平。
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陈建对近年来顺德区推进律师服务村(居)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他提出,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强调加强社会管理,律师工作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转变观念,切实加强律师服务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基层社会法治建设。在推进律师服务村(居)工作中,要处理好律师服务定位问题,即协调好各种具体服务方式指向的对象问题,满足不同范围、不同层面的法律服务需求。容桂街道也介绍了推动政府服务社会化,采取招投标方式购买律师法律服务的做法,广东聚理律师事务所和广东泛邦律师事务所分别谈了律师服务村(居)的相关经验,容桂街道幸福社区和振华社区也结合社区实际作了交流。省厅调研组还深入社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参观了容桂街道幸福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了解社区常年法律顾问公示信息以及顾问工作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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