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审批前公示均安镇公园1号景汇名都161号铺)
我分局现正受理均安镇公园1号景汇名都161号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设置地点:均安镇公园1号景汇名都161号; 2、广告内容: 灯美; 3、广告设施规格:底长6.4米;高度2米;厚度1.8米; 4、广告类别和结构:门面招牌,铝塑板+钢架; 5、申请试用期限: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0日。 二:申请人和联系方式 申请人: 灯美灯饰店; 联系地址: 均安镇公园1号景汇名都161号; 联系人: 杨颖; 联系方式: 139****8925。 本项目的审批公示前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29日,如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地址:均安镇西堤路22号 邮编:528329 联系电话:25508608;传真:25389005。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201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