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2015年生态景观林带工程(低效林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2015年生态景观林带工程(低效林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三发统资【2015】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区镇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2015年生态景观林带工程(低效林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水区南山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2015年生态景观林带工程(低效林改造工程),①本工程景观林带工程预算造价为1443660.15元,最高限价为1443660.15元;②按要求砍伐桉树松树林地原有林木约560亩,并向招标人支付林木价款,林木价款最低限价为634057.00元。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 月 日(招标人有权根据情况调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①700亩低效林改造。主要内容包括:a、林地清理:清理杂草、杂物;b、整地:打穴、施放基肥、回土盖肥;c、苗木运输;d、苗木种植(含运输):带营养土上山植苗;e、幼林抚育:共3年5次抚育,包括除草、松土、追肥;f、苗木补植:保证当年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保证3年后幼林保存率达90%以上。具体技术标准见作业设计书。②按要求砍伐桉树松树林地原有林木约560亩。用物理或者化学措施处理桉树头,使桉树头失去萌芽能力,保留常绿阔叶树种,并向招标人支付林木价款。
2.5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栽植必须在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二次平均法。本工程评标方法中的投标人报价值=投标人景观林带工程投标报价-林地林木价款报价。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①、林地林木价款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一次性向招标人付清。
②、(1)种植结束并完成第一次抚育后,区农林渔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第一次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造林总费用的40%;
(2)2016年完成第二、第三次抚育后,由区农林渔业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付造林总费用的30%;
(3)2017年完成第四、第五次抚育后,镇、施工单位自查达到质量要求后,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农林渔业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款剩余的30%。
(4)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开标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原件进行审查。资格原件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原件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林业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2 报名时间: 08时30分起至 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2.8万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5年6月9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招标文件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三水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7.3拟定开标时间为09时3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交易员须参加会议并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员未能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签到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将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 标代理机构: |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 地 址: | 三水区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
邮 编: | 528000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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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谢先生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87210014 | 电 话: | 87729978 |
传 真: | 传 真: | 0757-87729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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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pdf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2015年生态景观林带工程(低效林改造工程).doc
投标文件格式.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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