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粤玻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粤玻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粤玻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粤玻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粤玻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园西乐大道东6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志华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园西乐大道东6号 ,项目分三期通过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项目占地面积为116331.4平方米,建筑面积77000平方米,主要从事制造:生产玻璃瓶罐、玻璃器皿等食品、医疗包装容器及日用玻璃制品。目前3条生产线满负荷生产产能只有16万吨/年玻璃制品,无法满足原有环评审批产能20万吨/年玻璃制品。现该公司投资12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对现有生产设备和配套设施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内容是:(1)新增一台80立方米燃天然气窑炉,(2)原有窑炉燃料由重油更换为天然气,(3)新增的4#生产线,加装干法喷雾脱硫除尘设施与原有1#、2#、3#生产线,原有干法喷雾脱硫除尘设施合并后加装SCR脱硝设备。改扩建后项目原有环评审批通过的原料用量和年产量保持不变,即年产20万吨玻璃制品。劳动定员为450人,130人不在厂区食宿;320人在厂区食宿;项目年工作365天,每天3班,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碎玻璃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01178万吨/年,经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4台玻璃熔制炉改燃天然气为燃料,年用天然气量约1800万立方米,燃烧废气达到《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3-2011)表2中玻璃窑炉排放标准引至高空排放;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3-2011)表2中配料、碎玻璃等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3-2011)表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成型工序中产生的油雾经收集处理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
2017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