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群艺影剧院临时停车场收费问题的复函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珠价函[2007]31号
珠海市群艺影剧院:
报来《关于申请市群艺影剧院临时停车场收费的函》悉。根据《广东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1]10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院临时停车场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小车每车每小时3元,24小时内每车次最高收费20元;进入停车场不超过15分钟以及到你院观看演出的免收费。
二、请你们加强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收费。
三、上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抄送:省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物价检查所、价格监测中心,香洲区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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