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度佛山市三水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15年度佛山市三水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促进我区研发机构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现开展2015年度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简称“工程中心”)认定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三经科发〔2014〕37号)规定,符合区工程中心组建条件的依托单位,均可提出申请。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单位须如实填写《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报书》、《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并提交专利、成果和项目等证明材料及相关***(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纸质材料按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报送区经科局审查,审查通过后,将组织实地考察。
(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通过后,区经科局负责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组建的工程中心进行评审论证。
(三)通过专家评审的,申报单位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组建方案,报区经科局备案,作为工程中心日后验收的依据。
(四)区经科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符合组建区级工程中心条件的依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批复。
三、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前。
请各镇(街道)加强重视,积极发动企业申报。请意向申报单位按规定要求,完成申报材料并提交。区经科局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原则上7月组织论证第一批、12月论证第二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管理科谢***、胡***
联系电话:87755936,
电子邮箱:ss87721942@163.com,
联系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113室科技管理科。
***:1.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申报书
2.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
3.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三经科发〔2014〕37号)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