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教方印刷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教方印刷厂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单位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0号六座(F15)首层西面,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是租用已建成的厂房。项目主要从事表格及单据的印刷,年印刷表格2万本、单据5000本。项目员工为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工作制度为每天一班,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项目主要设备为高速切纸机1台,碘镓灯晒版机1台,胶印机2台,打印机1台,磨刀机1台。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已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我局于2015年12月25日同意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西环复〔2015〕37号)。
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驿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后排入大棉涌。
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过程中油墨及洗车水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落实了车间的通风排气工作,经监测能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合理布局了车间内机械设备,落实了相关的降噪、隔声、减震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边角料外售回收公司,废油墨罐、废显影粉包装纸、废抹布、废PS版、废洗车水、冲版废水、废显影液及废硫化纸交由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
三、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期间,项目工况达到85%以上,项目无组织废气总VOCs能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以上监测结果详见广州市建研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为(建研)环监(2016)第(04252)号的监测报告。
排放口编号:ZS-1410001(机械噪声)、GF-1410001(边角料)、GF-1410002(废油墨罐、废显影粉包装纸、废显影液等)。
四、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及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三)严格落实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相关环境管理工作。
(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收集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可回用的尽量回收利用。
(五)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驿岗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中,不另行分配;核定项目有机废气VOCs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0.009吨/年(均为无组织排放)。
(六)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服从环境主管部门的管理。
(七)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向我局提交相关《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3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西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618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