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举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清查普查第二期培训班
为加强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保障清查普查工作质量,7月12日至13日,高明区在区环保局大会议室举办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清查普查第二期培训班,第三方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和部分普查指导员、普查员30多人参加了培训,邀请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专家作本次专题授课。
会上,区环保局生态和总量控制科副科长李登宇作动员讲话。会议指出,通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是精准打好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基础支撑,对推动我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三方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要以积极主动负责的态度去面对普查工作,利用好普查培训的机会,尽快梳理、熟悉和掌握普查的工作要领和技术要点,力争全面查漏补缺,加快建立起沟通顺畅、衔接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后续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还结合7月12日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第二期培训班的精神和相关部署,对区普查办、第三方单位提出了下阶段具体工作要求。
培训还对普查技术规定和表格填报解读做了详细解读,包括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工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工业园区普查技术规定、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生活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技术规定、移动源普查技术规定等,并对普查员提出的普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培训最后再次强调了普查人员要明确自身职责,做好数据填报、佐证材料备案等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向区普查办反馈所遇到的问题,有序推进普查清查工作开展。并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组织对参加学习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工作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