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良村村委会良村经济社松头岭鸡场发包项目第二次)
高明区更合镇良村村委会良村经济社松头岭鸡场发包项目(第二次)
编号:GHNCZC2016027
高明区更合镇良村村委会良村经济社定于2016年10月20日上午11时00分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对高明区更合镇良村村委会良村经济社松头岭鸡场发包项目(第二次)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取明标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位于松头岭的鸡场
2、资产规模:12亩,含鸡场2处,鸡棚面积合计2500平方米(具体位置以图为准)
3、发包年限:15年
4、土地用途:只能发展养殖业,上述山地目前属于农用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主经营(经营种类由承包方按照有关法律及本地政府有关规定自行决定)。如果承包方需改变土地用途,事先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通过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
5、交易底价:人民币12000元/年(壹万贰仟元每年)
6、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按4年/4年/4年/3年,分四期付款。第一期(第一至第四年租金)由签订合同当日支付,第二期(第五至第八年租金);第三期(第九至第十二年的租金);第四期(第十三至第十五年租金)。各期的付款,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前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乙方在支付上述款项时,应通过银行将款项付至甲方集体银行账户,其他方式甲方不予承认。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8、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当日乙方须支付50000元(伍万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果双方正常履行本合同至期满的,甲方应在乙方交还承租范围并处理相关费用及双方约定的维修范围起十日内凭单一次性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给乙方(不计利息)。
9、乙方不能偷挖泥沙变卖国土资源,属违法行为,直接影响村甲方的利益及毁坏甲方的土地,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合同。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范围经营,不得越界,因乙方越界经营与他人产生纠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无偿提供承包范围内现有的鸡棚、电力设施等不动产给乙方管理使用。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承包范围内新建房屋或棚舍的,若属违建行为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需自行拆除。
10、正式书面承办合同如需到高明区更合镇法律服务所办理见证(公证),所需费用由双方平均承担。
11、特别提醒事项:
该项目进行投标时,如果参与投标的单位少于三人或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时,该投标结果仍然有效。
二、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索取相关资料)
2、报名地点: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自然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凡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4)投标人/单位电话,联系方式。
4、本项目如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办。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0日上午11时00分
2、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开标室(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西副楼一楼)
五、竞投注意事项
(1)本次竞标为现场明标报价;
(2)当第一个竞标人举牌填写报价即视为对人民币12000元/年为最低竞标价的接受;
(3)每次报价的增幅不少于人民币200元/年(含200元/年);
(4)竞标人可连续报价,当报价连续停顿3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一次”,当报价连续停顿至第6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第二次”,当报价连续停顿至第90秒,竞标主持人宣布“成交”,并宣布中标人。每次停顿时间间隔均为30秒。
(5)当竞标人报价(填写报价表)为当前最高报价时,不得宣布弃权,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免责声明
本项目标的物若出现权属等问题,及与此相关的一切纠纷,由发包方负责解释,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良村村委会良村经济社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33****3894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主楼1楼电梯房左侧。
联系人:麦***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合镇分中心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