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佛山市高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和《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教基〔2021〕8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依据“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为做好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报名录取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21年度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秋季招生计划为9215人。其中,小学5565人,初中3650人(各中小学招生计划及学区范围详见***1)。


二、招生对象

2021年度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的招生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并在全国学籍系统已作毕业处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生源分类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分为户籍生(含优待生)、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和对口直升生。所有生源户籍迁入确认时间截至报名结束之前。

(一)户籍生(含优待生)。

1.户籍生为高明区户籍的新生。户籍生分成三类:户籍生(按学区)、户籍生(按房产)和户籍生(按居住),新生根据自身入学需求仅能选择一种类型申请入读,不得兼报,一经系统审核则无法变更入学类型。

(1)户籍生(按学区)。

高明区户籍新生以户籍所属学校学区为条件审核的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按学区户籍生、杨和镇按学区户籍生、明城镇按学区户籍生和更合镇按学区户籍生。

(2)户籍生(按房产)。

高明区户籍新生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但户籍不在学校所属学区的户籍生。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按房产户籍生、杨和镇按房产户籍生、明城镇按房产户籍生和更合镇按房产户籍生。

(3)户籍生(按居住)。

高明区户籍新生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读学校所在镇(街道)有固定住所的户籍生,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按居住户籍生、杨和镇按居住户籍生、明城镇按居住户籍生和更合镇按居住户籍生。

2.优待生为享受户籍生待遇、落实优待政策的新生。包括军人子女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持优粤佛山A或B卡且同时持有省人才优粤卡的持卡人子女、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员子女、在编在职教师子女和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5类人。

(1)军人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关于转发

(2)持优粤佛山A或B卡,且同时持省人才优粤卡的持卡人子女。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粤佛山卡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19〕13号)要求,持优粤佛山A或B卡,且同时持省人才优粤卡的持卡人子女,经区人才管理部门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对象,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可享受户籍生待遇。

(3)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员子女。符合《关于印发

(4)在编在职教师子女。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子女,报读其父(或母)所在学校,可享受户籍生待遇。

(5)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规定,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获得嘉奖以上表彰或奖励的、或在本地定点医院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或赴湖北等国内外疫情高发地区执行抗击疫情任务、或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经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对象,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可享受户籍生待遇。

(二)政策性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为非高明区户籍的新生。政策性借读生按属地管理,具体分为荷城街道政策性借读生、杨和镇政策性借读生、明城镇政策性借读生和更合镇政策性借读生。政策性借读条件和需要准备的报名资料请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对照《高明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进行申请和提交(具体详见***2)。

(三)普通借读生。

普通借读生为非佛山市户籍的新生。符合《佛山市高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办法》的适龄入学对象,向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镇(街道)流管部门申请积分入学,按属地管理原则,具体为分荷城街道普借生、杨和镇普借生、明城镇普借生和更合镇普借生。

(四)对口直升生。

高明区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广二师高明附校属于九年一贯制学校。2021年度,广二师高明附校应届毕业生可以自愿报读直升初中。


四、招生流程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流程分为公布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核、多轮志愿填报、确认入读、入学注册、录取结果备案共7个环节。

(一)公布招生信息。

1.4月中下旬,区教育局将公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方案。其中,具备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需将本校小学毕业生人数及名单收集汇总,报区教育局教育一股审定备案。

2.4月底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需在本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经核准的招生计划、本校办学理念、办学条件(包括住宿条件)、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学生、家长可自行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充分了解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小学5月6日-5月10日;初中5月10日-5月14日。

2.报名方式: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通过高明通登录“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资格审核。

小学和初中报名资格审核时间:5月12日-18日。

小学和初中报名资料修改截止时间:5月17日前。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通过“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时,务必要认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根据自愿选择报名的唯一身份,公办学校分为户籍生(含优待生)、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对口直升生四类,并按照报名身份上传有关资料到系统。区教育局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招生学校等对申请入学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资格一经核定,不得更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正式报名才能成功,建议家长慎重选择报名身份。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期间,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提交申请材料不足的,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推送等方式退回材料,让申请人修改、补充及完善资料,再次提交后台审核。再次提交时间不能超过报名资料修改截止时间,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四)公办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

2021年我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将开展分学段招生录取流程,公办初中学位按照镇街优先,全区统筹的原则,合理调配全区初中学位;公办小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各镇(街道)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1.公办初中招生流程。

公办初中在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录取顺序如下:

(1)第一阶段:直升生。

根据对口直升招生学校录取方案,由招生学校提交初审名单,经区教育局教育一股审核盖章后,由招生考试股在5月20日前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选择确认入读。

(2)第二阶段:户籍生(按学区)及优待生和户籍生(按房产)。

①第一轮招生:户籍生(按学区)根据生源对象户籍所属学区划分,根据志愿自动分配拟录学位;优待生根据生源对象相应的优待条件选择学校报名录取,在5月26日前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选择确认入读。

②第二轮招生:户籍生(按房产)根据第一轮剩余学位数,按其房产条件对应学区划分自动分配拟录学位,在6月2日前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选择确认入读。

(3)第三阶段:政策性借读生。

区教育局在6月20日前统一公布上一阶段剩余学位数后,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房产)和户籍生(按居住)可在户籍所在镇(街道)或者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入学,四个镇(街道)的政策性借读生仅在本镇(街道)内申请入学,统一由区教育局按生源对象意愿通过系统拟录安排学位。

区教育局在6月20-30日期间,根据剩余学位的学校数量、学位数量的情况开展一次或多次志愿填报及录取,家长要关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学在高明教育网站公布具体安排。

以上阶段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由区教育局通过直接拟派的方式安排剩余学位。

(4)第四阶段:普通借读生学位安排。

区教育局在6月30日前将公布可提供给新市民积分入学的学位数,经过区流管部门审核的四个镇(街道)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学生),可在本镇(街道)内,由区教育局按生源对象意愿通过系统选择学校安排学位。拟录完成之后,区教育局将在7月15日前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选择确认入读。

如仍有学位空缺,未被录取的普通借生可到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申请入读。区教育局及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按照镇街优先原则,先录取本镇(街道)普借生,再录取其它镇(街道)普借生,额满为止。

2.公办小学招生流程。

公办小学在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录取顺序如下:

(1)第一阶段:户籍生(按学区)及优待生和户籍生(按房产)。

①第一轮招生:户籍生(按学区)根据生源对象户籍所属学区划分,根据志愿自动分配拟录学位;优待生根据生源对象相应的优待条件选择学校报名录取,在5月26日前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选择确认入读。

②第二轮招生:户籍生(按房产)根据第一轮剩余学位数,按其房产条件对应学区划分自动分配拟录学位,在6月2日前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选择确认入读。

(2)第二阶段:政策性借读生。

区教育局在6月20日前统一公布上一阶段剩余学位数后,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房产)及户籍生(按居住)可在户籍所在镇(街道)或者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入学,四个镇(街道)的政策性借读生仅在本镇(街道)内申请入学,统一由区教育局按生源对象意愿通过系统拟录安排学位。

区教育局在6月20-30日期间,根据剩余学位的学校数量、学位数量的情况开展一次或多次志愿填报及录取,家长要关注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具体安排。

以上阶段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由区教育局通过直接拟派的方式安排剩余学位。

(3)第三阶段:普通借读生学位安排。

区教育局在6月30日前将公布可提供给新市民积分入学的学位数,经过区流管部门审核的四个镇(街道)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新生),可在本镇(街道)内,由区教育局按生源对象意愿通过系统选择学校安排学位。拟录完成之后,区教育局将在7月15日前将拟录学位推送给学生及家长选择确认入读。

以上各招生环节,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发文。

(五)确认入读。

为了更好更快地确认招生学校的剩余学位,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在两套不同报名系统中同时进行,招生学校在系统中录取学生之后,学生及家长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公民办学校招生平台“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公办学校平台)、“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民办学校平台)进行确认或办理放弃学位操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认定。

区教育局收到民办学校招生平台确认入读数据之后将民办学校招生平台确认入读数据导入公办学校招生平台,于民办学校公开招生录取结束之后要求相关学生及家长确认选择公办或民办学校入读学位。对已确认入读公办或民办学校学位的报名者,公办学校招生下阶段将不再开放志愿填报。

高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将在佛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入学注册。

确认入读的学生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布的入学须知按时入学注册,逾期将不保留学位。

(七)录取结果备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于8月28日前,将全部注册适龄儿童少年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审核,由区教育局上传招生平台备案。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强化招生队伍建设。

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各公办中小学要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审核和录取注册工作。公办中小学校正校长为招生队伍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副校长、主任和招生专干等为招生队伍的主要责任人,要严格按照《高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详见***3)开展工作,不能提前、推迟或延误各项招生工作,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向广大市民做好招生政策宣传、报名资格审核、电脑摇号录取、录取注册审核和招生咨询信访工作。

(二)严格执行“阳光招生”工作制度。

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各公办中小学要按照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继续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四制度”(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监控制度)、“六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有关考生的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投诉处理结果公开)、“六不准”(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六监督”(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考试和录取的全程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考生和考生家长的监督,接受招生学校的监督)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

(三)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引导。

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各公办中小学要根据招生工作节点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正确解读招生政策,密切关注舆情,做好招生工作应急预案,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做好应对措施,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各招生学校要建立一支长期稳定的招生宣传队伍,把握全区招生改革最新动向,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家长充分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积极引导家长合理应对子女入学升学问题。

(四)及时跟进报名工作。

新生家长要按时报名,及时查阅审核结果,按时注册。逾期未报名的户籍生,将不确保按照原地段安排其学位。逾期未报名的借读生,将不接受其借读报名(申请)。逾期未注册的,不再保留其学位。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家长要按时办理积分入学申请。家长提供的入学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入学资格的人员,取消其入学资格。入学报名和注册须由学生家长办理,原则上不委托他人。


六、信息公布及咨询监督电话。

本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高明区教育信息网、高明发布、“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信息发布。区教育局分别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各镇(街道)教育服务部招生咨询电话:

荷城教育服务部:88889548、88883048

杨和教育服务部:88803683

明城教育服务部:88831501

更合教育服务部:88843828

区教育局招生监督投诉电话:(0757)88282386、88282336

本方案解释权归高明区教育局。


***1:高明区2021年度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及学区范围.xls

***2:高明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doc

***3:高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doc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1 01:22:04重新编辑
横岗镇排榜工业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四联排榜嘉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镇金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镇金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镇莲塘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街道办荷坳金源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岗镇埔厦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黄阁坑大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大康村龙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荷坳村金源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西坑西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排榜村三嘉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大康大万村奔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保安村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简龙经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保安大福果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街道西坑一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窝肚村窝肚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新塘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深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富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大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辅城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三八八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杉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新木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嘉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山厦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镇大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射阳县获得中国优质粳稻之乡称号
  2.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扎实推进住宅小区文明创建
  3. 滨海县重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4. 射阳县文化记忆名录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5. 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6. 不断提高新时代政法工作质效
  7. 宿迁计划三年新增农房改善7万户
  8. 盐都春日植树忙
  9. 我市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有序推进
  10. 向广大官兵和消防员致以节日问候
  11. 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开工
  12. 情暖搬迁户
  13. 盐城市质量月活动全面启动
  14. 2021年高考收官
  15. 射阳县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高质量发展
  16. 4月末泗阳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94亿元同比增长1726
  17. 银宝农业专场招商会举行
  18. 宿迁启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
  19. 江苏方志大讲堂走进宿迁
  20. 盐城环保科技城三个重大项目开工
  21. 市领导现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长效建设工作
  22. 盐城舟谱智慧云仓项目落户盐城高新区
  23. 盐都省级重点科技项目立项捷报频传
  24. 杭萧钢构钢结构产业基地成功落户阜宁
  25. 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26. 市城管局高标准建设遮阳挡雨棚打造城市亮丽风景线
  27. 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28. 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29. 滨海港区口岸对外开放通过省级预验收
  30. 宿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一网通办获好评
  31. 大丰留创园获批省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32. 我市做好养老服务立法工作
  33. 响水县建成全国最大植物工厂
  34. 沭阳县今年第一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79亿元同比增长125
  35. 优化配套公共交通更加便民惠民
  36. 宿迁探索用工4410模式稳企助产
  37. 全力推进串场河市区段清淤整治工程
  38. 省安全生产第九督导组来盐督导工作
  39. 辽宁省阜新市党政代表团来盐考察
  40. 我市夏收夏种工作有序开展
  41. 宿迁征集优化营商环境金点子
  42. 扎实做好双11快递服务保障
  43. 大丰地税实战演练全力备战环保税首期申报工作
  44. 我市今年第三季度改造修缮建军桥桥体结构升级红色风采依然
  45. 预警信号宿迁市气象台发布雷暴黄色预警信号(2018年06月26日16时42分)
  46. 我市举办中医经典大讲堂活动
  47. 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
  48. 大丰区与苏合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49. 市财政积极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
  50. 前三季度宿豫区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51. 首届515盐城消费节即将启幕
  52. 泗阳县投资42亿元建设海绵城市
  53. 泗阳县十大工程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54. 2015年湖滨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
  55. 共促湖海艺文事业繁荣发展
  56. 曹路宝检查我市首条SRT线开通试运行准备工作
  57. 戴源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并发言
  58. 阜宁县全力推进623灾后重建安置点建设扫尾工作
  59. 市委召开贯彻执行党内法规情况专题会议
  60. 沿海湿地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在盐都完美收官
  61. 高端节能环保产业激活绿色经济
  62. 盐城四个强化开展融合式审计效果好
  63.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瞄准千亿产业打造中国东部光谷
  64. 盐南高新区发力新基建下好先手棋
  65. 民生有温度幸福看得见
  66. 我市出台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
  67. 预警宿迁市气象台解除霾橙色预警信号(2016年11月6日19时07分)
  68. 15月份洋河新区列市重大项目建设进展良好
  69. 以更大激情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荣光
  70. 沭阳政府采购效能再提升
  71. 市委宣传部召开部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72. 射阳县项目推进工作亮点扫描
  73. 湖滨新区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74. 盐都区深化文旅融合发展打造生态文旅高地
  75. 我市启动关爱老兵项目
  76. 建湖县建成省级现代民政示范县
  77.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年设立1亿元科创专项资金
  78. 市应急管理局推进大调研大实践走深走实
  79. 宿豫区十三五时期全区GDP年均增长73
  80. 扎实推进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
  81. 17月宿豫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5
  82. 宿豫区14月份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
  83. 泗阳县突出四送推动精准扶贫显成效
  84. 湖滨新区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平稳
  85. 十二五期间泗洪县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
  86. 盐都以人为本惠民生老旧小区换新颜
  87. 我市夏季农资打假成效显著
  88. 全国农民体协工作现场会在阜宁观摩
  89. 大丰区引进智能终端项目打造特色园区
  90. 东台市加大事关群众利益案件执行力度
  91. 宿迁庆祝***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引发强烈反响
  92. 预警解除宿迁市气象台解除寒潮蓝色预警信号(2019年12月31日09时52分)
  93. 省政协来盐调研农房改善工作
  94. 盐都区启动农村地区电动车亮尾行动
  95. 通知关于开展第十届宿迁市十大青年企业家遴选活动的通知
  96. 预警解除宿迁市气象台解除雷暴黄色预警信号(2018年05月01日6时9分)
  97. 海事部门接警快速反应搁浅渔船上11人成功脱险
  98. 农民住好房乡村展新貌
  99. 新华社江苏分社来盐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100. 2019上半年泗洪县房地产市场多项指标上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