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0605民初25943号原告李龙诉被告黄蒋刘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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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6日发表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刘洋:
本院在审理(2018)粤0605民初25943号原告李龙诉被告黄蒋、刘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605民初25943号一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本院决定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并由审判员黄永添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冯少宽、冯慧莹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5月14日上午11时0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第三十三审判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上述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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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16:16: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