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605民初26874号原告吴海源与被告陈春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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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6日发表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陈春安:
本院受理原告吴海源与被告陈春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定于2020年2月17日进行开庭审理,现因工作原因开庭审理时间变更为2020年4月13日,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605民初26874号案件开庭传票:本院定于2020年4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30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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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16:22:1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