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函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区府办《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南府办明电〔2009〕46号)以及市经贸局《关于开展我市2010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佛经贸函[2011]117号)的要求,现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汇总辖区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填写所属地区2010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汇总表》(***二)。
二、请区直各单位填报《单位基本信息》、《能源资源消耗状况》(***一内表1及表2),并汇总所属系统2010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汇总表》(***二)。
相关统计表和联络员名单(***三)于2011年4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及传真(纸质版须盖单位公章)报我局电力资源科。有关文件、表格可在南海经贸网(www.nhjmw.gov.cn)电力资源科“科室公告栏”。
联系人:吴其奋、李健辉;联系电话:86293607;传真:86293112;邮箱:nhjmjdlzyk@163.com。
***:通知文件.rar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