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黄岐派出所)20192020年黄岐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黄岐派出所的委托,对2019-2020年黄岐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沥采2019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9-2020年黄岐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566,400.00元。本项目按实结算,服务期内最终结算金额不高于预算金额。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2019-2020年黄岐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20日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4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大沥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9月4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大沥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2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何***;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1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7-85929899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联系人:何***;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13
财务联系人:孔***;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2
购买文件联系人:彭***;联系电话:0757-83284195/83284196/83284197
传真:0757-83120345;邮编:528000
(三)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黄岐派出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北环东路88号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7-85929899
传真:/ ;邮编:528248
十四、信息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hggzy.cn/jyh/ggzy/index.html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gdhualun.com.cn/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8月13日
注:
一、如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内容有差异,均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招标公告网页内容为准。
二、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
获取招标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
(二)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必须以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
2.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沥采2019021。
3.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 号:4442***********1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广东省佛山市华达支行
(三)获取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获取文件形式(以下任意一项均可):
(1)现场获取:供应商携带需提供的资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购买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手续。
(2)网络获取:将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手续。
1)邮件主题格式:“2019-2020年黄岐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资料”;
2)邮箱:3560205371@qq.com。
3)手续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如需邮寄纸质招标文件,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纸质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4)温馨提示: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手续是否完成。
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