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留检犬只处置通告(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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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根据《珠海市犬只留检场管理办法》,金湾区犬只临时留检所接收弃养及流浪犬9只,经犬只临时留检所饲养90日,自通告之日起7日内(包括节假日)无人领养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现予通告。
***:留检犬只信息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19日
(联系人:禤新波 ,电话:159****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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