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建筑工地须装喷淋喷雾系统
安装期限为月底前,逾期未完成的建筑工地将停工、诚信扣分
昨日(20日),记者从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获悉,该局前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建筑工地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须在月底前完成喷淋喷雾系统的完毕,逾期未完成的将作停工、诚信扣分处理。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城管委最近发布的文件中,关于各类工地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标准中明确规定,建筑工地场内要装备喷淋喷雾系统,按实际天气情况定时洒水。据此,禅城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要求辖区各类工地的围墙上、主要道路必须环设供水管,均匀分布喷头,喷头的分布间隔具体视喷头类型、供水水压而定(常规供水水压及市面浇灌花木用的喷头推荐间距不大于3.5米),但必须确保主要路段喷洒全覆盖。
根据《通知》要求,由于目前正处秋冬天气干燥季节,各类工地要对道路、渣土、建筑垃圾堆放场地洒水降尘,每日不少于4次,并做好操作记录。同时,对在进行土方施工的部位需不停歇洒水降尘,遇有四级以上风力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通知》还要求,建筑工地必须做好出入口、场内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及加工场地硬底化,原则上要求工地出入口内外20米范围内必须进行硬底化,出入口两侧15米范围内必须进行硬底化或绿化,并做好保洁工作,混凝土路面压裂的必须及时修复。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还表示,各建筑工地的喷淋喷雾系统务必按要求于11月底前安装完毕,逾期未完成的,该局将作停工、诚信扣分处理。(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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