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游出租车拟设夜间服务费
昨日,记者从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为完善巡游出租车(下称“巡游车”)定价机制,优化巡游车运价架构,我市将于12月12日上午召开巡游车运价改革听证会,拟统一全市运价水平和结构,实现“同城同价”,并公布两套方案向社会征集意见。
巡游出租汽车即一般意义上的出租车,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概念相对。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等规定,通过对2015年~2017年全市五区17家巡游车企业及部分出租车司机开展成本监审,市发改局制定《佛山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听证方案》。
据《方案》,基准运价由起步价和里程价组成,方案1基准运价为8元/2公里,方案2基准运价为10元/2.5公里,基准里程价两套方案均为2.6元/公里。非基准运价由返空费、候时费、夜间服务费、附加费组成,两套方案一致。同时建立运价动态调整制度,两套方案一致,均在基准运价基础上上下浮动20%。
为满足市民服务的差异化需求,《方案》 还进一步优化项目结构,一是返空费实行分段差异化收费,由现行的12公里以上进行加收改为分两段进行差异化加收,即12公里~25公里和25公里以上,按里程价的不同幅度进行加收; 二是统一设立夜间服务费,按照起步价和里程价进行加收,按全程运价20%加收; 三是试行重大节假日附加费、重点交通枢纽附加费,均5元/运次,拟在春节、佛山西站进行试点。
这一调整将一改我市现行巡游车运价结构。目前,我市巡游车实行政府定价,分级管理,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跨区运营的巡游车运价及结构、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辖区内运营的巡游车运价及结构。五区除起步价均为8元/2公里外,里程价、候时费、返空费、夜间附加费等不尽相同。
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旨在合理引导供需关系,推动巡游车健康持续发展,缓解市民打车难问题。
截至2017年底,我市共有巡游车经营企业17家,巡游车约3879辆,从业人员约5427人。
如对《方案》 有意见或建议,可于12月25日前向市发改局反馈,联系电话:83039561,电子邮箱:sfglk@fsp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