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良市监分局开展节前食品生产行业专项执法行动
为维护春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2月4日,大良街道办副主任、大良市监分局局长谢军带领大良市监分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调味品、糕点等食品QS获证生产企业,开展节前“质检利剑”食品专项执法行动。行动中,大良市监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共10家,其中酒类企业1家,糕点制品企业2家,调味品企业1家,肉制品企业6家,从源头上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本次专项行动,执法人员主要针对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及风险程度,重点加强了对糕点、含乳制品、调味品、酒类及肉类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检查,以督促生产企业落实其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执法人员根据企业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的特点,针对重点项目、关键环节进行检查:一是检查了企业的硬件设施情况及是否管理维护良好并达到食品质量安全要求,防止因设施设备问题,影响出厂食品的质量;二是重点检查食品原料品质情况及其进货台账、索证索票,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等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三是认真检查企业生产过程关键环节过程控制,严查企业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与使用,是否滥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防止企业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四是检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健康证及“五病”隔离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中,各企业的总体环境卫生较好,管理制度建设较完善,食品原料质量及生产过程控制完好,暂未发现被检企业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但个别企业存在厂房的 “三防”设施不完善、设备陈旧、索证索票资料不更新以及进货台账不完善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跟进和落实企业相关的整改工作。检查过程中,分局要求各食品生产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出厂食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