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议案的办理方案的通知
(2005年9月1日)
《关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议案的办理方案》已经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议案的办理方案
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人大代表提出第2、18、23、32、33、37号等19件议案合并成《关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议案》交区政府办理。为抓好落实,区政府四届第32次常务会议做了专项研究和部署,现提出以下办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建设现代服务强区的目标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类指导、以人为本、资源共享的原则,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发展基层民主,促进罗湖经济和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罗湖”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目标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推进创新机制、完善设施、队伍建设和发展社区服务业,使我区各社区基本达到全国、全省示范社区标准,成为安全文明、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的和谐社区。
(一)适应城市现代化的要求,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及社区服务组织建设,建立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社区。
(二)加强社区管理,理顺社区关系,完善社区功能,建立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管理和运行机制。
(三)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不断丰富社区服务内容,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社区服务的网络化和产业化。
(四)坚持政府指导和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力量,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各项事业,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素质和社区的文明程度,努力建设管理科学、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信息快捷、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文明社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按照“六个好”、“五个一”的要求深入开展社区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力争2005年底全区115个社区全部达标;适应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人数不断增加的新形势,适时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形式,在党员100人以上的社区全部成立党委,50人以上的社区全部成立党总支;进一步健全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党建联席会议、党建协调委员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探索和创新社区党员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方法,推广翠竹社区党委党员组织生活多样化、民新社区党员分类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社区学院的作用,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具体指导和业务培训,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上遇到的问题;主动帮助社区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此项工作由区委基层办、区委组织部负责。
(二)整治老住宅区,引入规范物业管理。我区现有无物业管理的老住宅区172个共210万平方米。居住在老住宅区的居民都是低收入群体,其中近一半是深圳户籍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失业职工,其余是低收入的外来人口。老住宅区大多建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规划设计滞后,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没有规范的物业管理公司,存在各种安全隐患。为了解决老住宅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从今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区老住宅区进行改造整治,并引入正规物业管理全面覆盖。按照整治和管理并重,先易后难、先中心后边缘,以点带面、分步实施,政府投资、适度优惠的原则,争取市政策和资金支持,设立专项整治资金,建立“政府花钱买机制,业主花钱买服务”的运作机制,对老住宅区分期分批分步进行整治:第一步主要解决引入规范物业管理的基本条件,把物业管理先引进来,把卫生、治安问题先管理起来;第二步重点解决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欠帐问题,从根本上改善物业管理环境,建立长效管理的基础,使物业管理不仅引得进,而且留得住。通过老住宅区改造整治和引入物业管理工作,实现政府管理目标和业主诉求的双赢,为探索城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此项工作由区老住宅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头负责。
(三)加快社区办公用房及社区活动场所建设。目前,全区115个社区工作站及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面积平均只有100平方米。由于我区是深圳最早开发建设的城区,受早期规划标准的限制,许多社区特别是一些老社区内可用于建设社区办公场所的空间有限。按照《深圳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要求,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制订逐年实施、分期解决计划,通过自建、购买、租用、无偿提供、资源共享等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社区办公和服务设施建设。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区计划局、区财政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四)进一步理顺基层管理体制。明确社区工作站的工作职责,建立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推进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探索社区居委会自治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式,切实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城市基层民主,为实现社会生活民主化、法治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建立健全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组织参加的社区事务协商议事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站务居务公开制度、财务制度、学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等,促进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相互支持、协调与配合。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区人事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五)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和发挥罗湖区社区工作学院的作用,每年定期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新增人员由区人事局组织公开招考,竞争上岗,把好人员素质关。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人事局、区民政局负责。
(六)着力解决社区居民就业和再就业。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推动社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积极组织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宣传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大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力度,开发更多的就业岗位。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辖区单位和各类企业进社区召开现场招聘会,为辖区居民提供再就业机会。此项工作由区劳动局、区总工会、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七)强化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力度。按照《深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宗旨,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研究落实救助工作,认真实施《罗湖区困难群体特殊困难救助暂行办法》,加大对困难家庭在住房、看病、上学等方面的帮扶力度,切实让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八)推进综治进社区和警民联调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关于加强社区维稳综治基础建设实施意见》,积极推进综治进社区工作;实行警民联调工作机制,在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组建专职调解队伍,由民警处置治安、刑事案件,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两者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此项工作由区维稳及综治办、罗湖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负责。
(九)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邻里和睦。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的职能作用,以“邻里签协议,定公约”,积极开展义工活动,开展文明楼栋、五好家庭、好邻居评比、文体娱乐、禁毒帮教、联系贫困户等活动为载体,搭建平台,促进邻里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化解矛盾、融洽关系的作用。宣传和落实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设立社区居民道德点评台、监督栏,制订公民守则,建立公共生活道德体系,塑造公共精神,为居民创造一个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此项工作由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举办“百姓讲坛”,架设沟通之桥。“百姓讲坛”作为居民与居民之间、居民与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已经成为罗湖社区文化品牌,被誉为“建设和谐社区的有效载体”。要继续办好“百姓讲坛”,让更多的社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等普通百姓走上“百姓讲坛”,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平等对话,释疑解惑,沟通交流,化解矛盾,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每期“百姓讲坛”涉及的问题,不能一讲了之,有关职能部门要跟进解决。此项工作由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一)进一步加强机关挂点基层工作。不同类型的社区面临的工作重点和难点都有所不同。如有的社区出租屋多,人口流动性大,治安、计生、环卫等工作难度大;有的社区是插花地社区,市政设施严重滞后;有的社区下岗人员多,就业任务重等等,在制定机关挂点社区制度时,要尽量根据社区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安排挂点单位,以发挥他们的职能优势,帮助解决社区的突出问题。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
(十二)丰富社区文化,开展群众性联谊活动。进一步完善文体设施,每个社区要有一个图书室和一条以上健康路径。经常组织居民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如“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等为主题的系列文化活动,倡导全民健身,不断提高居民的文化、体育素养。通过社区文化、体育等各种平台,达到沟通与宣传的目的,使政府的出租屋综合管理、计生、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在社区居民的理解、配合、支持下更好开展。此项工作由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三)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主体,学校、工矿企业医务室、社会医疗机构等为补充,共同组成社区健康服务体系,把社区健康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点解决业务用房、人员编制等“瓶颈”问题,积极支持辖区医疗单位独立承办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加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基础建设,完善有关配套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对社区健康服务的投入,加强业务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把好机构、人员准入关,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此项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
(十四)加强社区教育。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社区活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责,相互协调、认真配合、积极参与,使教育成为社区的一项系统工程。整合学校教育资源,有组织、有计划、低偿开放学校文化体育设施,供社区居民共享共用。建立长效家庭教育机制,在社区开办家长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把国防教育和文化教育结合起来,作为社区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以琴、棋、书、画等为载体,开办贴近社区居民生活需要的书画、电脑、摄影、插花、读书指导等培训班。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人武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五)建立全区社区综合信息网络平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构建联通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的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以社区服务为主要功能的社区智能呼叫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此项工作由区计划局负责。
(十六)确保社区安全。加强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社区楼道、商铺安全文化”活动,提高居民安全意识,使“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观念深入社区、深入人心。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安全社区示范区,完善社区安全系统及设施,提高社区居民防灾、自防自救及避险能力。此项工作由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四、组织领导
成立罗湖区“关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培基副书记担任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钟荫腾、区政府康雅丽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计划局、区住宅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劳动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维稳及综治办、区安监局、罗湖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方海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责任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向区人大代表通报议案办理进展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05年8月底前,各责任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责任分工,就自身负责的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二)实施阶段。2005年底前,各责任部门全面完成本方案具体工作任务。
(三)检查总结阶段。2006年1月底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