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湖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汕龙安委〔2016〕4号
各街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龙湖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龙湖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龙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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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切实组织好我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按照国家、省、市安委会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系列***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区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批示精神,以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保持事故总量继续下降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5月下旬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龙湖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曾彦担任,杨时亮副区长任第一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潘宣丰、龙湖消防大队大队长李俊和区安监局局长杨建智任副主任,区各主办单位一名分管领导任委员会成员。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区安监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
(二)各活动组织单位要参照区的做法,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指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活动策划、落实的组织领导。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在各街道(镇)、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和中央、省驻龙湖有关单位同时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和******、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的***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一是组织“企业家谈安全生产”活动。区重点企业负责同志要把企业主体责任挺在前面,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二是组织宣讲团下基层宣讲安全生产知识。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辖区和本部门重点监管企业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能,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
三是在媒体平台开展安全发展论坛活动。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开展在线访谈和举办论坛等方式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文明素质。
(二)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各地区和各有关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要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并“@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三)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媒体合作,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为宗旨,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
(四)举办“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宣讲交流活动。各单位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宣讲交流活动,以激发和凝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层层开展主题演讲交流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
(五)举办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上报至区活动指导委员会,区活动指导委员会经审核后,将开展线上投票和线下评比,选出一批安全文化精品力作在媒体广泛展示传播,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
(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选择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组织摄制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通过警示教育展、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当前汛期降水偏多、恶劣天气增多及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特点,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全社会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七)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各街道(镇)、各单位要引导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鼓励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特点,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包括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个创征文、歌咏比赛、安全生产视频拍摄等活动。
(八)开展各类行业性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学校和工业企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宣教活动为契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深入细致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选取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邀请专家、主流媒体记者定期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典型经验专题行。各单位要组织专家、记者、摄制组深入采访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情况,定期推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总结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体系,大力宣传、推动落实。
(三)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各单位要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挖掘、采访、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宣传推广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成功经验。
(四)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各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选择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五)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单位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做到即时拍即时传,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电子邮箱:anquanyue@qq.com)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及早部署、精心谋划、科学组织,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保障经费,明确责任,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协调有关主流媒体加大对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求真务实。要将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完善制度。要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考核办法,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层层组织督导,指导活动有效开展。区活动指导委员会将适时组织督导组,指导推动各单位开展活动。
(四)加强宣传。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加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专栏报道和专题节目,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尤其要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五)确保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治安、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请各成员单位以及中央、省、市驻区和区属企业,分别于2016年5月31日前、6月28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情况书面总结及《2016年龙湖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汇总表》报龙湖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安监局)。地址:龙湖区梅溪东路综合楼2楼,电话:88831095,传真:88847434,邮箱:stajj@126.com
***:1、 2016年龙湖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doc
2、 2016年龙湖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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