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100104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通报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玖伍生鲜超市经营的飞蟹、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玖伍生鲜超市的飞蟹, 经抽样检验,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韭菜经抽样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玖伍生鲜超市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2021年10月13日,当事人经营的飞蟹共7.5公斤,货值金额为747元。2021年10月13日,当事人经营的韭菜共25公斤,货值金额为199元。
(三)经查,上述单位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进行处罚。现场下达了《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责令整改并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