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申请龙湖区38街区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事项征询意见公示
汕规公示〔2012〕69号
2012年4月26日,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向我局申请位于龙湖区38街区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申请事项有关情况在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与市行政服务窗口公示如下:
一、项目产权依据及用地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汕国用〔2010〕字第75000525号),项目土地用途为事业性用地(机关宿舍),用地面积1495.48平方米,容积率2.5。
《建设用地许可证》(〔2012〕汕规地字第013号,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R2),实用地面积1495.5平方米,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3738.7平方米。
二、送审建筑设计方案的各项规划指标
建设规模:1幢6层侯工楼及1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3692平方米(含侯工楼2939平方米,架空门廊52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116平方米,地下车库58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991平方米。
容积率2.0;停车率26.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
建筑高度:侯工楼首层层高3米,2-6层层高3.6米,室内外高差0.6米,建筑总高度26.1米;标准层层高超过3米按规定增退间距。
三、特别提示
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12年4月27日至2012年5月3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市城乡规划局公示大厅查询。
特此公告。
市城乡规划局地址: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4楼
网址:http://www.stghj.gov.cn
监察室电话:88787912
建工科联系人:赵同志 电话:88787935
附图: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