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住宅区瑞华园(二三期)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局部修改变更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批前征询意见公示
汕规公示〔2013〕156号
近日,汕头华新经济发展总公司向我局申请位于月浦南生活区的华新住宅区瑞华园(二、三期)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局部修改变更事项的规划许可,具体调整变更内容如下:
一、 C1-C2幢宽度从原9.5米调整为9.3米,长度适当调整。
二、 B3-B4幢宽度从原9.5米调整为9.3米,长度适当调整。
三、 B5-B6幢宽度从原10米调整为9.3米,长度适当调整。
四、 B7幢宽度从原9.5米调整为9米,长度适当调整。
五、 B8幢宽度从原9米调整为9.1米,长度适当调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申请事项进行公示。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书面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科(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4楼)查询,电话88787935,联系人刘同志。
申述和监督电话:88787912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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