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资金来源、完成时间、其他要求
1.采购项目概况:采购挖掘机2台,推土机2台,压路机2台,MT运料作业车1辆。
2.资金来源:2980000.00元(财政性资金)。
3.完成时间:2016年12月25日前完成需求书要求的工作并通过验收。
4.其他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项目相关需求。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有能力履行并提供所投产品直接包修和售后服务;
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6年11月18日起至2016年11月2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217室)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3)《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带U盘拷贝。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6年12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3.开标时间:2016年12月8日9:30开始(北京时间)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
采购人联系人:陈***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98294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
七、为进一步规范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不影响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从即日起,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详细请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采购文件.doc
政府采购--协议书.pdf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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