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扩大发展公办学前教育的建议
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170037号提案答复的函
甘露、黄丽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龙岗区扩大发展公办学前教育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基本情况
我区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近年来,我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重点建设面向大众的普惠性幼儿园,着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力地促进了我区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目前我区基本实现学前教育规范普惠发展,幼儿园规划布局更加优化,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普及水平不断提高,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基本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前教育规律内在发展要求,形成了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以民办为主的办学格局。
二、我区公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验收指标》要求,“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将学前教育纳入地方教育发展规划,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30%以上”。我区长期注重学前教育的发展,把学前教育列入《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中,把办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作为建设龙岗和谐教育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
2012年4月,我区按照《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计划(2012-2013)》相关要求,根据国家、省关于大力发展公办园、办好现有公办园的政策,改革创新推动新型公办园建设,在原有6所公办幼儿园的基础上采用“以事定费”的方式,利用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办了区机关幼儿园龙城、坂田、南湾三所分园,实现了每个街道都有一所公办幼儿园。
同时,我区20所社区股份合作社或居委会等政府集体办学的村办园及85所享受政府免租的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为公众提供公益、普惠学前教育服务。据统计,我区为公众提供公益普惠学前教育的公办幼儿机构数达到114所,覆盖率达到26%。
三、新型公办幼儿园建设思路探索
考虑到我市学前教育走市场化道路,引进社会力量,实行多元化办学的改革方向,根据市编办《关于分类推进区属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深编〔2015〕27号)提出的“区属公办幼儿园可参照市属公办幼儿园进行二类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行企业化运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企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我区结合实际,暂时维持各公办幼儿园的现状运作,以保障师资队伍稳定和幼儿园保教活动正常开展。
2015年起,我区根据二期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对公办幼儿园进行了以事定费加强经费保障的改革,目前基本理顺了现有公办幼儿园的管理体制,有力保障了公办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我区根据《龙岗区2016年改革计划》和《龙岗区2016年优质学校集群化发展试点改革方案》,成立了以龙岗区机关幼儿园为龙头园的“深圳市龙岗区幼儿教育集团”,在现有的1个总园、3个分园的基础上,确定了“1+3+N”的集团发展模式。幼教集团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努力创新,走出龙岗幼儿教育集团优质发展的新路径。
下一步,我区将根据全市三期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探索我区新型公办园办学模式,稳步推进我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形成以公办幼儿园带动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的局面,充分发挥公办幼儿机构在我区学前教育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区学前教育的持续发展。
感谢您们对我区学前教育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龙岗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