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对零售药店有防疫新要求37种药品专人专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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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本报讯(记者张帆)为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常态化防控工作,细化防疫措施,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斗门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规范指引》(以下简称《防控规范指引》),要求对37种实名登记报告药品实行“专人专区管理”,提高疫情监测防控的敏感性、靶向性。
8月20日,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先后到辖区多家药店,检查、指导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了解是否按《防控规范指引》落实相关防疫措施,结果发现药店都设置了“发热专区”,并安排专人对37种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进行管理。
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股股长苏丹凤表示,零售药店作为疫情防控前沿阵地,能够发挥“哨点”监测预警作用。截至目前,全区共检查零售药店950家次,当场被处罚停业的有40家,共收到超过50万条购药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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